定价权下放会加剧垄断?

导读:政府假如以 存案制 调整汽柴油价格,那么在**调价时,政府应严格确定汽柴油的批发价、少售价的调整幅度,这样才能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少售商、工贸易需求方等。

王金涛则表示,现行的定价机制在执行过程中还不明确,并不适合马上将定价权直接交给三至公司。

目前,批发权基本被两至公司垄断,中石油、中石化的销售公司都会不时休止批发,转而以直销为主,让良多社会批发商和社会加油站陷于被动,无油可拿、无油可卖。

不外一位券商分析师告诉记者,所谓的汽柴油价 存案制 ,并不意味着完全是**说了算,仍是有一个调价公式可循的。

事实上,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应以公平、透明、灵活为方向,定价权的下放虽是市场化的表现,但在目前的三至公司垄断格式下,定价权的下放则显得有些分歧时宜。另外,政府应考虑制定一些特殊规则,如原油价格在某个时间段内假如上涨10%甚至20%的话,海内汽柴油的调价幅度应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如定价机制中,明确批发和少售价之间要有价差(至少300元/吨),但部门**执行得并不到位。假如说汽柴油的少售价也由三至公司说了算,或许将造成垄断局面的进一步加剧。

假设汽柴油少售价的涨跌权也被**所把握,那么今后海内社会加油站及批发商的日子也可想而知。目前,政府在按照这个公式来公布调价的;而假如定价权下放给企业的话,政府则是一个 隐身 的角色,调控权应该还在政府手里。

已有民营企业向记者诉苦,现在海内的汽柴油批发、原料供给都集中在两大团体手里。

林伯强表示,目前各方面的前提还不够成熟,短期内立刻实施 存案制 的可能性不大。企业应被看做是这一游戏规则的执行者,而不是主导者。社会加油站目前占海内40%左右的份额,这些加油站假如由于拿不到油或者油价较高而间断供给成品油,市场可能再度泛起 油荒 。

小编点评:假如泛起批少差价很大时,政府应对**进行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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