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补贴结果须公示

导读:近日福建省经贸委转发了、**、工信部印发的《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该办法主要针对骗补问题,明确了家电下乡各主管部门、各承办企业的职责及违规处罚办法,同时对家电下乡监管处罚种类及处罚权限也进行说明。其中要求,家电下乡补贴结果须公示。

按规定,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农民补贴兑付材料,仔细查验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时准确兑付补贴资金。材料及信息不全的,应暂停兑付补贴,有造假嫌疑的,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对已补贴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县乡门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要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应专门造册;采取商家代垫补贴方式的,对补贴2台以上(含2台)及他人代领补贴的农民,乡镇财政所要实现跳高抽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备案网点进行经常性现场抽查。

记者了解到,今年一季度福建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4.9万台、金额23.1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27.5%和153.3%。4月份全省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万台、金额为2亿元。

编辑点评:家电下乡补贴结果须公示。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相关推荐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万网时代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qulianxi@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