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是谁编著的北宋建筑师,营造法式作者和主要内容

简介

《营造法式》是宋代李诫创作的建筑学著作,是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该书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

北宋建国以后百余年间,大兴土木,宫殿、衙署、庙宇、园囿的建造此起彼伏,造型豪华精美,负责工程的大小官吏贪污成风,致使国库无法应付浩大的开支。因而,建筑的各种设计标准、规范和有关材料、施工定额、指标急待制定,以明确房屋建筑的等级制度、建筑的艺术形式及严格的料例功限以杜防贪污盗窃被提到议事日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将作监第一次编成《营造法式》,由皇帝下诏颁行,此书史曰《元祐法式》。

因该书缺乏用材制度,工料太宽,不能防止工程中的各种弊端,所以北宋绍圣四年(1097年)又诏李诫重新编修。李诫以他个人10余年来修建工程之丰富经验为基础,参阅大量文献和旧有的规章制度,收集工匠讲述的各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领及各种建筑物构件的形制、加工方法,终于编成流传至今的这本《营造法式》,于崇宁二年(1103年)刊行全国。

宋代《营造法式》主要内容及意义

《营造法式》中的建筑结构

主要内容

全书共计34卷分为5个部分:释名、各作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前面还有“看样”和目录各1卷。

看样主要是说明各种以前的固定数据和做法规定及做法来由,如屋顶曲线的做法。

第1、2卷是《总释》和《总例》,对文中所出现的各种建筑物及构件的名称、条例、术语做一个规范的诠释。指出所用词汇在各个不同时期的确切叫法,以及在本书中所用名称,统一语汇。

第3卷:壕寨制度、石作制度。

第4、5卷:大木作制度:材、斗栱、昂、铺作、平坐、梁、阑额、柱、阳马、栋、柎、椽、檐、举折

第6至第11卷小木作制度:板门,格子门,乌头门,软门,

第12卷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锯作制度、竹作制度

第13卷:瓦作制度、泥作制度

第14卷:彩画作制度

第15卷:砖作、窑作制度等13个工种的制度,并说明如何按照建筑物的等级来选用材料,确定各种构件之间的比例、位置、相互关系。大木作和小木作共占8卷,其中大木作首先规定了材的用法。大木作的比例和尺寸,均以材作为基本模数。

16-25卷规定各工种在各种制度下的构件劳动定额和计算方法。

26-28卷规定各工种的用料的定额,和所应达到的质量。

29-34卷规定各工种、做法的平面图、断面图、构件详图及各种雕饰与彩画图案。

特点

以材作为建筑度量衡的标准:

“材”在高度上分15“分°”,而10分°规定为材的厚度。斗栱的两层栱之间的高度定为6“分°”,也称为“栔”,大木做的一切构件均以“材”、“栔”、“分°”来确定。这种做法早在唐初和佛光寺、南禅寺中运用,只是在文字中明确记录,这是第一次。到清乾隆十二年(1734)年清工部被颁布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的斗口制代替。

灵活

各种制度虽都有严格规定,但并没有限制建筑的群组布局和尺度控制。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在规定的条例下,可“随宜加减”。

传统做法延续

如侧脚、升起的规定,使得整个构架向内倾斜,增加构架的稳定性。

装饰与结构的统一

对结构构件的详细规定,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装饰手法的表现。将装饰做在结构中,不单独设置装饰构件。相比清朝时期的一些纯装饰构件,更具有结构和理性。

严格施工管理

全书34卷,用13卷来说明各种用料用途,如此确定劳动定额,及运输、加工等所耗时间,对于编造预算,施工组织都有严格规定。

意义

《营造法式》在北宋刊行的最现实的意义是严格的工料限定。该书是王安石执政期间制订的各种财政、经济的有关条例之一,以杜绝腐败的贪污现象。因此书中以大量篇幅叙述工限和料例。例如对计算劳动定额,首先按四季日的长短分中工(春、秋)、长工(夏)和短工(冬)。工值以中工为准,长短工各减和增10%,军工和雇工亦有不同定额。其次,对每一工种的构件,按照等级、大小和质量要求——如运输远近距离,水流的顺流或逆流,加工的木材的软硬等,都规定了工值的计算方法。料例部分对于各种材料的消耗都有详尽而具体的定额。这些规定为编造预算和施工组织订出严格的标准,既便于生产,也便于检查,有效地杜绝了土木工程中贪污盗窃之现象。

《营造法式》的现代意义在于它揭示了北宋统治者的宫殿、寺庙、官署、府第等木构建筑所使用的方法,使我们能在实物遗存较少的情况下,对当时的建筑有非常详细的了解,填补了中国古代建筑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书中的记述,我们还知道现存建筑所不曾保留的、今已不使用的一些建筑设备和装饰,如檐下铺竹网防鸟雀,室内地面铺编织的花纹竹席,椽头用雕刻纹样的圆盘,梁栿用雕刻花纹的木板包裹等。

《营造法式》的崇宁二年刊行本已失传,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年)曾重刊,但亦未传世。南宋后期平江府曾重刊,但仅留残本且经元代修补,常用的版本有1919年朱启钤先生在南京江南图书馆发现的丁氏抄本《营造法式》,完整无缺,据以缩小影印,是为石印小本,次年由商务印书馆按原大本影印,是为石印大本。

1925年陶湘以丁本与《四库全书》文渊、文溯、文津各本校勘后,按宋残叶版式和大小刻版印行,是为陶本。后由商务印书馆据陶本缩小影印成《万有文库》本,1954年重印为普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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