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扣除比例30% 100%

企业所得税扣除:税法对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规定

一、捐赠支出会计处理

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包括货币捐赠和非货币捐赠;公益和非公益)

二、捐赠支出税务处理

1、区分 税前限额扣除(公益性捐赠)、 全额扣除(目标脱贫地区的公益捐赠、新冠疫情公益捐赠)、 不得扣除(非公益性捐赠)三类。

2、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三、公益捐赠税前限额扣除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以 向以后 3 年内结转扣除

2、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 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3、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顺序: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 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 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四、公益性捐赠税前全额扣除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 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据实扣除

2、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 不计算在内

3、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税收政策。

A、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B、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C、捐赠企业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五、税前不得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六、纳税人非货币资产对外捐赠

1、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按视同销售以公允价值计算缴纳增值税(特殊:目标脱贫地区的公益捐赠不缴增值税);

2、按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调整表: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成本;

3、按捐赠业务缴纳企业所得税;

4、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例1:甲制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 5500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400 万元,营业外收入 300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 2800 万元,其他业务成本 300 万元,营业外支出 210 万元,税金及附加 420 万元,管理费用 550 万元,销售费用 900 万元,财务费用 180 万元,投资收益 120 万元。其中:营业外支出包括对外捐赠货币资金 140 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 120 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 20 万元)。

解:

(1)会计利润=5500+400+300-2800-300-210-420-550-900-180+120=960(万元)

(2)公益捐赠扣除限额=960×12%=115.2(万元)

公益捐赠实际发生额 120 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5.2=4.8(万元)

(3)直接向某学校捐赠 20 万元不能税前扣除

(4)上述业务应调增所得额=4.8+20=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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