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营销渠道存在的骗局诈骗

导读:从一嗨的500万美元到联想的12亿,尽管租车业是重资本的游戏,然而在中国,总会有聪明人能够想到 花小钱办大事 的办法――那就是私车。

在上海世博会城市实践区中,德国不来梅展示的 汽车共享 案例可以说是国外私车共用的范本: 无车一族 只需交30欧元的注册费以及每月10欧元的服务费,就能一家名为Cambio的汽车共享公司遍布城市的大小停车点开走不同车型的汽车。低廉的费用和减轻城市交通压力的社会效益,使得这种汽车互助形式一经出现就受到了欢迎,至少为55万人口的不来梅市减少了1000辆私车的增长量。

而在中国,这种模式却成了一些实力欠缺的小租车公司的营利手段。

《楚天都市报》10月22日刊出了一则文章《客户多成本回笼快 自驾租车业成80后营收新宠》,提到 80后老板曹本杰经营汽车租赁公司近一年,他投入的30万成本全部收回。从开始只有一台车,到7台车,还有平时挂靠在公司、提供拼车服务的私家车多达30辆,每月利润可以达到数万元。 虽然私车加盟这在租车业内是公开的秘密,但是将这种非法营运行为堂而皇之地刊登在平面媒体上并作为 营收新宠 隆重推介,倒也是正反映了人们对于租车行业法规的漠视和无知。

私车加盟虽然可以扩大车源、降低租金费和减少闲置,但却是建立在不登记、不办理营运证、不办理运营保险的基础上的,因此租车客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保险公司规定私家车上路参加营运的,发生事故后一律不予理赔,万一出险,责任将由租车客全担。

风险不仅仅只属于是租车客,私车车主同样难逃。一些租车公司以大量还款为诱饵,与私人车主签订长租协议,如在5年长租的基础上,把租金总额定为车辆购置费的125%,5年车主将车收回,以残值率为50%计算,车主可得75%的总利息,相当于15%左右的年利率,而同期的五年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只有4.20%左右。且不论运营用途的车辆在5年后的残值率是否可以达到50%(这一点就有诈骗嫌疑),以15%的大量年息来看,这其实就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万一租车公司倒闭,车主的利息和车辆均无从保护。

而这种非法集资的性质与 一元租车 异曲同工。

所谓 一元租车 ,是指租赁公司向汽车销售公司租用汽车,再以每天一元钱的价格出租给租车客,租车客需交纳欲租车辆价格2倍以上的车款作支持,并负责办理汽车牌照和必要的车辆保险,然后只要付365元的租金就可以使用车辆。一年后,由租车客归还租车,租赁公司退还其支持金。机关侦查发现,这些租赁公司均依托汽车销售公司,自身并无经济实力,其所出租车辆的所有权均系汽车销售公司,一旦租赁公司资金链断裂或发生携款潜逃情况,支持金即出现兑付风险,租车客将会面临支持金、汽车钱物两空的局面。

无怪2009年7月28日,特地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将 一元租车 列为当时非法集资犯罪的新手法之一.

小编点评: 私车加盟 由于更加隐蔽而未得到重视,但是不管是车主还是租客,都已经处在了危险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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