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将实施制冷能效标准

导读:2011年4月1日,新加坡环保局向WTO秘书处发布通报(G/TBT/N/SGP/12),拟修订《环境保护与管理(能源节约)法规》,对空调和冰箱实施能效标准。从2011年9月1日起,所有在新加坡供应的注册空调和冰箱应满足规定的能效标准要求。

法规草案适用于单相非管道式房间空调器,其中窗式空调制冷量£8.8kW,分体式空调制冷量£17.6kW(通过开停控制,如定频空调)或10kW(通过开停以外的方式控制,如变频空调)。对于不同类型的空调器,其性能系数(COP)的能效限值相当于已执行的空调能效标识的1级(勾)或2级(勾)以上。

法规草案还规定了调整总容积为900升以下的单相电冰箱的能效要求。冰箱的间室分为ISO15502:2005的第3.3节定义的冷藏室(新鲜食物储藏室)、1~4星级冷冻室、冰温室和冷却室。不同类型的电冰箱年耗电量(AEC)值相当于已执行的电冰箱能效标识的2级(勾)以上。

编辑点评:新加坡将对空调和冰箱实施能效标准。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相关推荐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万网时代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qulianxi@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