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山东省版)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山东省也不例外。对打算创业的山东省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

贷款对象:山东本地户口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

贷款金额:最高10万元,毕业两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扩大。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额担保贷款按规定可给予贴息。

贷款期限:2年

申请要求:1.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申请者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申请者无不良个人贷款纪录,信用程度良好。

注:首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人人均10万元的标准累加但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到期时借款人继续需要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的,在其所办项目运行良好、按期支付利息且有还贷能力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贷款展期。申请展期应在贷款到期两个月前书面提出。展期期限为1年。

以上就是山东省的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了解这些,大学生创业才能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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